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的有关要求,我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推荐工作。凡广东省内电子信息行业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五)项材料;已参加2017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申请公示企业请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自行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备妥相关书式材料。
(二)省属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给我会进行核查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我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19年4月1日前报送给省工商局。
(三)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将于2019年6月1日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并在该系统中的“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企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gdgs.gov.cn )的《公告栏》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不再另行发函通知。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将撤销其公示信息,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毅平、邬亚极
联系电话:83647119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5号广东机械大厦10楼1001室
附件:
1.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函》
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工商局《授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