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市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奖励汇总】东莞市及各区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来源: | 作者:云创 | 发布时间: 2022-08-18 | 1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是工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3个层次优质中小企业梯队。

为全面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东莞各区政府近期也陆续发布了“专精特新”企业相关奖励政策,今天小编梳理了这些扶持政策,看看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可以获得多少政府支持。


东莞市
类别条件奖励金额
认定奖励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50万元
企业技改扶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实施与生产环节相关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股份改造奖励“专精特新”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改的

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

政策依据《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题项目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50万元
政策依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认定奖励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50万元
对认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300万元
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精特新”企业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专精特新”企业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对“专精特新”企业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标准单项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5项,总额不超过25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分别最高资助10万元和5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平台建设对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支持行业并购发展
对企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资助
对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的给予企业自然人股东,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对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成功上市后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全年实缴保险费最高50%最高100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新成立销售公司且当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东莞市万江街道
类别条件奖励金额
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纳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3万元
对首次纳入省“专精特新”的企业2万元
对首次纳入市“专精特新”的企业1万元
政策依据《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东莞市大朗镇
类别条件奖励金额
企业认定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纺织服装企业2万元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2万元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1万元
政策依据《大朗镇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东莞市石龙镇
类别条件奖励金额
企业认定奖励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2万元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不超过3万元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不超过1万元
获得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资助的企业按照1:0.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石龙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东莞市麻涌镇
类别条件奖励金额
专精特新企业奖
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50万元
对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的20万元
政策依据《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麻涌镇推动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施过程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