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市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创业租金补贴
来源: | 作者:云创 | 发布时间: 2021-01-28 | 433 次浏览 | 分享到:

补贴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申请期限和申请方式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地址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且连续租满一年后方可申请租金补贴;

3.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进行网上办理,本事项全流程网办,无需窗口办理。

网办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进入“劳动就业”→“专项资金”进行申请。

四、说明

1.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有居住证的还须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

3.补贴申请成功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及结果。查询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进入“劳动就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查询”;

4.按穗人社规字〔2019〕1号、穗人社规字〔2019〕3号、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