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及省政府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及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均须填报运行情况登记表。近期将开通2018年全年高企运行情况、2019年第一季度高企运行情况数据填报。现就高企及入库培育企业运行数据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2018年全年高企年报:在广东省内注册,取得国家高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016~201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广东省内注册,已列入省高企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高企入库培育企业;
2.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纳入重点联系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项目与截止时间
1.2018年全年度运行数据,数据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数,填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地市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
2.2019年一季度运行数据,数据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累计数,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地市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
三、填报程序
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统计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2018年度运行数据:
选择批次:2018/3;时间范围:全年;
2019年第一季度运行数据:
选择批次:2019/1;时间范围:第一季度;
四、填报要求
1.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
2.填报企业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