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韶关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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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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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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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效率,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316号,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申报2021年高企认定的企业,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应先于每个批次截止前1个月的18号,在“科技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口(http://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后再申报高企认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查阅《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韶科函〔2021〕2号,详见附件2)。 2021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特别提示:如果企业完成网上填报但又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必须在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将网上材料删除才能在下一批继续申报)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7时;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7时。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7时;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7时。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时;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时。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无“草稿”字样),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三)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送韶关市科技局审核留存,企业所属韶关新区、县(市、区)科技局需留档的请现场核查或形式核查时告知企业。 (四)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三、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收到企业提交资料后需进行实地核查,主要围绕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进行。现场核查无意见的出具推荐意见并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至市科技局,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及时退回,并负责解释。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的资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按装订要求打印纸质件,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根据工作安排,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